最近一個影響牙醫界很大的法案是行政院通過《口腔衛生人員法》草案,而也在今年 12 月 18 號送到立法院通過一讀,詳細的草案內容可以看這邊(註),立法的重點在於是否牙科跟診助理以後必須要有口腔衛生師/士執照?
(註:草案好像一讀後有更改,不過我沒找到改過的版本,如果有人提供一讀後的版本我再更正,目前放的是行政院草案版本。)
整個牙醫界沸沸揚揚的,牙醫師擔心請不到牙科助理,牙科助理擔心以後是不是考照考不上就沒工作,口腔衛生系的學生/畢業生擔心以後自己是不是就被定位在牙助而忘了自己的專業所長,民眾擔心以後看牙會不會更困難或更貴...
在預計 12 月 29 號就要預計繼續通過二、三讀(註)的前夕,12 月 28 號全台牙醫師公會聯合會(簡稱全聯會)理事長謝尚廷在高雄有對牙醫師及相關人員辦一場說明會,跟大家解釋修法的初衷跟解釋疑慮,當天林子盟醫師有現場直播,可以參照他的這篇文章。
(註:後來該法案被拉下政黨協商,目前並沒通過二三讀)
以下是我聽完說明會得到的資訊,主要在回答的是全聯會謝理事長,南部辦公室主任劉經文醫師,全聯會常務理事李文勝醫師,以下就以謝、劉、李來簡稱三人,其他還有一些長官前輩也有到場,就不一一注記了。如果是我自己的想法我會註記
分享本文給關心這法案的同行、牙科夥伴、以及關心的民眾們。說明會也開蠻長的,所以可以先看次標題,挑想看的部分觀看即可,最下面也有結論。